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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此次调整提升了领取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缴费的灵活度和便捷性,就业困难人员参保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中,选择全部缴纳或部分缴纳,并自主选择缴费标准,人社部门再根据个人实际缴费险种确定补贴金额,社会保险补贴实行缴几险补几险;不缴不补,也就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及补贴。
同时,补贴发放方式调整前后,领取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实际支出和享受的补贴都没有变化。据了解,目前,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按照最低缴费标准,每月缴纳1882.02元。领取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由补贴划转1254.68元,个人实际缴纳627.34元。补贴发放方式调整后,领取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每月先缴纳1882.02元,再由人社部门将1254.68元补贴发放到本人银行账户,个人实际支出仍为627.34元,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险补贴权利与义务对等、依据实际缴费进行补贴的要求。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的官方渠道办理。线上渠道包括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App、京通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线下渠道是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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