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汇总!万字总结2023年度医健政策
2023年更新的医院运营管理类政策中,充分考虑和纳入了信息化建设相关指标。
2023年,国家层面发布了数十项健康领域的相关政策和文件。CDSreport对这些政策进行了汇总。
CDSreport发现,随着关于医疗质量、患者安全、医保基金监管等新政策的出台,信息化工具的支撑的作用被提到了更高的位置,因此,在今年更新的医院运营管理类政策,如医院等级评审、绩效考核等的指标制定上,也充分考虑和纳入了信息化建设相关指标。
01成果总结
国考、等级评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互联互通、电子病历
1.《2021-2022年度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情况》
参评的2116家县医院,2022年度达到基本标准合格及以上的有1856家,达到推荐标准合格及以上的有964家,较2021年度分别增加19家和75家。县级医院运营模式开始向精细化转变,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2022年度,已开展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评价的县医院占比为93.24%,较2020年度增长8.46个百分点,参评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平均达3.21级;87.28%的医院达到电子病历三级及以上水平,较2020年度增加9.38个百分点。
2.《2021年度全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情况》
2021年,二级公立医院诊疗支撑能力持续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稳中有进。2021年,全国88.40%的二级公立医院参加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平均级别达到2.60级,较2020年略有提高。其中,60.36%的二级公立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达到3级及以上,0.3%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主要集中在山东、上海等省份。
3.《2022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2年,206个统筹地区实现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实际付费。实际付费地区中,按DRG/DIP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达到52%,病种覆盖范围达到78%,按DRG/DIP付费的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地区内医保基金住院支出比例达到77%。
4.《2022年度医保基金飞检情况公告》
2022年全国医保飞检组共组织24个飞检组,赴全国23个省份,抽查了48家定点医疗机构,共追回医保基金7.2亿;31省开展省级飞检工作,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756家,追回19.8亿元。其中,抽查的48家医院均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问题。
5.2021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结果(第二批)
参加第二批测评的17个区域和66家医院中,共有6个区域、19家医院获评五级乙等,8个区域、36家医院获评四级甲等,2个区域、9家医院获评四级乙等。在惠每科技助力的医院中,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的测评结果为五级乙等,占总数的42%。
6.2022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新增高级别医疗机构
名单显示,2022年度五级及以上新增医疗机构共89家,其中五级机构80家、六级机构8家、八级机构1家。这是首次出现通过电子病历八级的医院。截至此次名单发布,全国总计312家医院获评高级别电子病历评级,其中1家医院获评8级,3家医院获评7级,40家医院获评6级,268家医院获评5级。
7.《2022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公报》显示,2022年,我国政府投入不断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提质扩容,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健康中国建设稳步推进。2022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32918个,比上年增加1983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40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978个,三级医院增加248个。2022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42.7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4.1%;次均住院费用10860.6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1.3%;日均住院费用1186.5元。2022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上涨3.1%,次均住院费用下降4.0%。
02工作要点
2023年健康中国、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等工作要点
1.《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强常态化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全面完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布局,有序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2.《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各省市的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药品和耗材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医院升级等被频繁提及。
3.《健康中国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
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政策文件、推进重点工作等四大方面部署了52项工作,其中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参与或负责的有30项。2023年健康中国行动再次强调保护妇幼健康,加快推动科技创新,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相关疾病早防、早筛、早诊、早治中的应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
4.《2023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
5.《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研究制定推动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医疗、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发展数字健康,规范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发展。
6.《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中央财政对地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按规定给予补助,支持的重点和范围主要聚焦着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等三个方面。申报的项目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5亿元(其中10%的资金专门作为绩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为三年。
7.《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末,进一步夯实基础专科和平台专科的能力基础,在部分发病率高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的专病诊疗模式和学科组织形式上有创新性突破,建设一批特色临床专科,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诊疗服务。到2030年,实现以城市为单位,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均有优势专科;省域内基本建成系统连续、特色鲜明、学科融合、优质高效的高水平临床专科群,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大病不出省基本实现。
03标准更新
国考、等评、质控规则、成本核算、医院巡查
1.《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版)》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两方面:补充及更新相关工作要求,将最新规范性文件作为指标统计依据,如加入《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指标内涵两部分,包括进一步细化、修订指标说明,更新或增加指标脚注。
2.各地陆续修订发布2023版三级医院评审细则
随着国家2023版三级医院评审细则的出台,各地也相继修订了评审实施细则。四川、福建都将国考成绩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四川要求参加评审前连续两年国考成绩未达到B级则无法通过评审,福建要求评审周期内最近一次考核等级未达到B级及以上的无法通过评审。
此外,电子病历达4级以上也成了四川、福建、贵州、吉林、山东、安徽、湖南等地的前置要求。贵州、吉林、安徽、四川、河北的标准中,还要求电子病历系统具备病案质量控制功能,能实现医疗质量指标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四川省2023版进一步要求电子病历能自动生成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报表。
3.《国家血液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和《国家血液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国家血液病医学中心应具备各类疑难危重血液系统疾病的综合诊疗能力,近5年,累计收治病例覆盖疑难危重病种清单90%以上,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覆盖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所有血液疾病临床路径。
国家血液病区域医疗中心应当具有丰富的血液系统疾病诊疗经验,近5年累计收治病例覆盖疑难危重病种清单80%以上。在信息化建设上,国家血液病医学中心和国家血液病区域医疗中心均要求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五级,信息平台建设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
4.《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更好适应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医院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组织管理、巡查重点、实施过程、专家管理、结果运用、纪律与监督等相关内容。文件明确,医院巡查主要关注党的建设、行业作风、运行管理等三方面工作,并指出巡查结果要与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服务能力评价、预算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并作为相关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5.《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
2023年12月,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启动,巡查对象原则上为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社会办医院参照执行。巡查工作重点聚焦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分为三部分、15大类、69条。在运行管理方面,主要对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运行制度管理、财务运行管理、法制建设运行管理和经济运行风险管理情况等巡查,学科、临床专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以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工作情况等都是巡查重点内容。
6.《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
《手册》系统介绍了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全流程,并强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应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成本数据的采集、归类、分摊、核算和分析,并结合运营管理目标,强化成本核算结果运用,构建成本控制指标体系,促进降本增效,为精细化运营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成本数据支撑。目标是,到2025年底,争取实现三级医院全部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DRG成本核算;二级及以下医院全部开展科室成本核算、诊次成本核算、床日成本核算,逐步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DRG成本核算。到2030年底,力争所有医院均开展上述成本核算工作。
7.《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
《规范》明确界定了对机构资质、医疗卫生人员资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中医药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和方法,并提出应当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大数据赋能,采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技术手段,创新监督执法模式,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和质量。
8.《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
基于目前癌症防治现状和工作要求,《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显著增强,规范诊疗水平稳步提升,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到46.6%的主要目标。
9.《健康中国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
《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建立覆盖全国的心脑血管疾病综合防控和早诊早治体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心脑血管相关健康素养显著提升,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技术取得较大突破;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率及危险因素水平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190.7/10万以下。
10.《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
新版《评价指南》在服务能力分为基本标准、推荐标准两个档次的基础上,针对医务人员数少于10人、服务人口少于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合格标准档次。评判标准为:所有基本指标条款中,达到C级的比例80%,达到B级的比例20%,达到A级的比例5%。
04医保基金监管
飞检、常态化监管、两库建设
1.《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启动飞行检查:(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二)举报线索反映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三)医疗保障智能监控或者大数据筛查提示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四)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五)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
2.《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国家医保局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范围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此次工作更加聚焦整治重点,更加强化部门协同,更加重视大数据监管。
3.《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
推进智能监控常态化,加快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建设和应用,加强动态维护升级,不断提升智能监控效能。多项监管措施常态化,包括推进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5个方面。
4.《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框架体系(1.0版)》
知识库是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所需知识和依据的集合,包括政策类、管理类、医疗类三类知识目录,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医药学知识、管理规范等内容。规则库是基于知识库判断监管对象相关行为合法合规合理性的逻辑、参数指标、参考阈值以及判断等级等的集合,包括79条规则,政策类30条、管理类28条、医疗类21条。
5.《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到2023年底前全部统筹地区上线智能监管子系统,智能审核和监控数据准确上传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开展经办智能审核,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初步实现全国智能监控一张网。到2025年底,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智能审核和监控体系基本建立,两库建设应用、智能审核、反欺诈大数据智能监测分析更加成熟完善。
6.《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明确,被纳入医保管理的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两类: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医药服务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药师(含执业药师、中药师)。同时印发《登记备案及登记备案状态维护》和《记分规则》,明确了备案和记分管理方法。
05医疗质量控制
质控中心设置、各专业质控指标、疾病防治行动、CDSS应用规范
1.《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对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明确要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服务品质提升工程中提出,推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自动语音识别调查等方式,开展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定期发布监测评价结果。
2.肿瘤、感染性疾病、健康体检与管理、疼痛、整形美容、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控指标
《肿瘤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3年版)》首批选取了10个病种的114条指标,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相关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关指标信息的上报工作。各病种质控指标数量均10条,其中肺癌的质控指标数量最多(13条)。此外,各病种均纳入了首次治疗前临床TNM分期诊断率首次治疗前临床TNM分期检查评估策略符合率这2条质控指标(宫颈癌为FIGO分期)。
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感染性疾病、健康体检与管理、疼痛、整形美容等4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3年版。12月,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控制指标发布。
3.《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2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首批规划设置的质控中心,包括临床、医技、管理3大类6个领域60个具体方向,并对国家级质控中心建立年度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按照4年一个管理周期进行动态管理,管理周期内发生2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立即解除挂靠关系。质控中心同一专业领域和工作方向原则上只设定一个本级质控中心,应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质控工作。
此后,多个省市也根据最新政策更新了省级质控中心管理规定,相比于国家级质控中心,多个省级质控中心的基本条件、工作职责、挂靠要求等方面均强调了信息化建设的支撑作用。例如,河北省要求挂靠单位信息化水平能够实现本专业质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并能够满足质量控制工作需要,且在申请材料中需包括其信息化建设情况。贵州省也提到,申请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推进建立本专业质控网络和信息化质控工作平台。安徽省还鼓励以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专业质量督查,且在督查后及时出具质控督查报告,做到科学、客观、公正。
4.国家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其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国家卫健委医政司结合既往工作情况和2022年度国家级质控中心考核评估情况,对已成立的部分国家级质控中心的名称和质控工作范围进行了调整,并重新确定了各国家级质控中心和相应专家委员会名单。公布的名单包括40个国家级质控中心,其中临床类质控中心30个,医技类7个,管理类3个。
10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印发《关于耳鼻咽喉科等7个专业国家级质控中心初步遴选结果的公示》,将耳鼻喉科专业、胸外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精神医学专业、皮肤和性传播疾病专业、外周血管介入技术和综合介入技术7个专业初步遴选出的共35家医院进行公示。至此,首批规划设置的国家级质控中心达到47个。
5.《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2023年1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医院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全院疼痛综合管理智慧化建设。2023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研究确定了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医院名单。
6.《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加速康复外科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鼓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医院参考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并与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质控、考核评价等工作结合,建立健全工作效果评估、反馈、改进机制。《加速康复外科相关工作评价指标》设置了工作开展和质量效果两大考察维度:工作开展指标从开展ERAS的医疗机构数量、病种数量、临床路径数量和病例数等,考察ERAS相关工作的开展范围;质量效果指标则从ERAS相关工作的实施、效果和结果三个方面,细分为围手术期管理指标、效率指标和质量安全指标,共计16项指标。
7.《医疗机构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这是首部关于临床决策支持系统(CDSS)的应用规范。国家卫健委指出,规范医疗机构CDSS的建设、应用、安全和管理,对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促进智慧医院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规范》共分六章十七条,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基本概念,CDSS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医疗机构实施CDSS应具备的信息化基础要求,医疗机构CDSS的应用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应用CDSS的安全要求。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按照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的总要求,《指导意见》提出5方面22条措施,明确到2030年,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成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
06医疗体系建设
基层医疗、分院区、城市医疗团体、中医药
1.《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
加快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到2025年统筹建成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构建乡村服务体系,推广远程会诊、预约转诊、互联网复诊、远程检查,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配置应用。
2.《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
县级中医医院是县办中医医疗机构的主体,占全国政府办中医医院的80%。不得在医联体等各类建设过程中,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规范开展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电子病历应用能力;加强中医医共体数字化建设,推进智慧中医医院和互联网中医医院建设。
3.《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对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提出了三条限制。明确原则上,到2025年末,除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承担北京医疗卫生非首都功能疏解等任务的项目单位,委属(管)医院不得跨省建设分园区,拟开设分院区的医院应无长期负债。同时,再次强调分院区建设重点在于提升区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4.《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023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决定在全国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在每个省份选择2-3个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23年6月8日,六部委确定了8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城市。
5.《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意见》从5个方面部署了26条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数据系统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
6.《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
《规划》明确,到2025年末,建立健全紧急医学救援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处置能力和收治能力。《规划》提出3项任务:一是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构建紧急医学救援核心支撑;二是完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类别,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形成紧急医学救援现场中坚力量;三是推进基层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组成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基层抓手。
7.《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实现中医药数字便民和综合统计体系建设,实现公立中医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国家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07三年行动计划
护理服务、患者就医体验、医疗质量提升
1.《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力争用3年时间,开展以强基础、提质量、促发展为主题的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行动计划强调,医疗机构要通过智慧医院、智慧病房、电子病历信息化的建设,加强护理信息化发展,充分应用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进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护理工作效率,减轻临床一线护士工作负荷。
2.《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2025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于2023-2025年在全国实施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并在2025年底之前开展活动效果评估。主题活动围绕看病就医全流程提出6个方面共20条具体举措和27项评估指标,将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作为改善贯穿医疗服务全程的基础性、支撑性工作。主题活动提出要加大智慧医院建设力度,积极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并为临床诊疗服务提供高质量辅助,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随后,各省市相继发实施方案,并已于7、8月开启主题活动。在各地实施方案中,医疗数据的互联互通等信息化建设是各地实施方案中的重点之一。例如,贵州将强化信息化支撑单独列出,并强调要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健康互联互通;四川新增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指标,并对多项评估指标设置了阶段性目标。
3.《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评估操作手册(2023版)》
4.《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联合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从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维度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和5个专项行动。
行动计划要求强化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提高过程质量,并根据《各省行动效果监测指标体系》进行工作总结。该指标体系从工作落实、质量安全目标改进情况、急诊和日间医疗质量、医疗行为质量、结果质量、病历质量五个方面,列出了40项监测指标。
5.《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方案》主要内容包含3方面12条具体措施,计划利用3年时间,进一步健全患者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建设,畅通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医疗过程中以及医院环境中的各类风险,尽可能减少患者在医院期间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保障患者安全。连续3年每年至少完成1轮全院巡检排查和全院患者安全专项培训。至2025年末,患者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每百出院人次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年均大于2.5例次,低风险病种住院患者死亡率进一步降低。
6.《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方案》从术前、术中、术后风险管理和系统持续改进等4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举措,计划利用3年时间,进一步完善手术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形成科学规范、责权清晰、运行顺畅的管理机制。《方案》强调,相关医疗机构和质控组织要应用信息化手段对手术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以循证依据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科学精准的开展行动。
原文标题:最全汇总!万字总结2023年度医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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