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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提出10个“不准”。包括:不准落实政策打折扣,不准漠视企业诉求,不准在服务企业中推诿扯皮,不准违规干预企业经营,不准滥用监管执法职权,不准参加明令禁止的活动,不准违规收受财物,不准侵占企业利益,不准违规兼职、持股,不准拉帮结派相互攀附等。
《清单》进一步细化要求,不准在落实惠企政策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落实“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只挂名不履职;不准对企业合理诉求置若罔闻,甚至故意刁难,或者“新官不理旧账”,因班子换届、岗位调整、机构改革等原因,擅自改变或不执行已生效的各类合同、协议、决定等。北京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商不当交往、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人民日报》(2024年01月04日12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1-0517: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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